各系(院):
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请各系(院)将本部门自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期间开展的校企合作活动进行统计汇总,对于符合管理办法中立项条件的校企合作项目应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须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于1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立项申请书、项目登记表纸质文档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合作办学处,电子文档发至合作办学处邮箱hzyhzbxc@163.com。对于通过学院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学院将根据管理办法精神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合作办学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