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规范学院校企合作的运行与管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下发,望各系(院)认真组织学习。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请各系(院)将本部门自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开展的校企合作活动进行统计汇总,对于符合管理办法中立项条件的校企合作项目应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须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登记表》(一式2份),并于5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立项申请书、项目登记表纸质文档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合作办学处,电子文档发至合作办学处邮箱hzyhzbxc@163.com。对于通过学院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学院将根据管理办法精神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