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院):
为简化校企合作协议签订流程,规范管理,现将以往校企合作协议签订运转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如下:
1.不论是校企合作协议还是实习学生三方协议,拟签订前均需填写对应的协议签订申请表。即日起,请使用最新版本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为:学院官网——党政部门——合作办学处——相关下载。
2.递交申请表时请附带本部门需盖章的全部协议。
3.协议内容的排版、格式及装订均请按照标准操作。如:合作办学处相关下载的协议模板中,使用过程中需把文本中的“XXXXXX”字符删减去除,模版最后方的使用说明去除。协议打印后请一律采用订书钉左侧装订,而不要使用燕尾夹、曲别针等,且订钉请使用两枚,不要中间或左上方一枚装订。如协议有附件,请附带正文同等份数的附件内容,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将正文与附件装订在一起。
4.请务必填写协议中甲方或乙方的完整名称。
5.协议盖章交还所属部门后,请及时办理对方盖章事宜,并及时返还合作办学处归档,返还周期为14个工作日。
合作办学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