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豫职院〔2021〕84号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院长办公会及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院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来华国际学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来华国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国际学生(持外国护照在学院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在学院学习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工作。外宾短期来校访问、工作或学习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参照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在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协作处理突发事件。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防范,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平时安全意识不放松,稳定意识不松弦,防患于未然。
(三)以人为本原则。将保障国际学生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指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信息畅通。
(五)逐级上报原则。建立24小时有效联络渠道,保持信息及时传递,国际学生管理的辅导员、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保卫处及所有知情者,按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以获取必要的指导,为事情的现场处理和后期处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突发事件类型
(一)国际学生失踪、人身伤害和死亡事件。包括因自杀、他杀、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和死亡。
(二)国际学生患病事件。包括国际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对自身和他人造成危害。
(三)案件类事件。包括国际学生的犯罪案件,如盗窃案件、涉毒案件、投毒案件、纵火案件等。
(四)群体类事件。包括非法进行游行示威、集会、罢课及群体性斗殴等危害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
(五)灾情类事件。包括台风、洪水、火灾、地震、重大疫情和其他对国际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灾害等。
(六)国家、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国际学生发生自杀、他杀、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的处理
1.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卫处、合作交流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2.相关职能部门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报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
3.保卫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驻地派出所。
4.保卫处、学生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立即开展联合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国际学生发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在接到有国际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将发生突发性疾病的国际学生进行妥善安置。如中暑,需打开门窗通风,有条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急救。
2.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治,同时向后勤管理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报告,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3.如发现国际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或群体性流行疾病,除立即与后勤管理处取得联系救治外,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群体性流行疾病还须对患病国际学生进行隔离,并立即将情况通知后勤管理处),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由合作交流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医疗、卫生、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三)国际学生发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在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内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保卫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2.保卫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报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互通信息,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国际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国际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该国际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通报驻地派出所,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四)国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无力控制火势时迅速撤离,同时立即向保卫处、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报告。
2.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疏散人员,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隔离电源。
3.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4.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合作交流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人员和国际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五)国际学生发生触电事件的应急预案
1.发生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
2.在切断电源之前,严禁其他人员身体直接接触触电人员,应用绝缘物体进行营救。
3.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治,同时向后勤管理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报告。
(六)国际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参与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卫处及时将情况报告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2.保卫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诊治。
3.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驻地派出所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4.学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5.学院视情况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相关处理。如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警告的,学院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治安拘留或治安处罚的,学院将视情况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公安机关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刑事拘留的,学院将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学院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七)国际学生发生卖淫、嫖娼、吸毒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发生卖淫、嫖娼、吸毒事件后,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合作交流处和国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卫处报告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2.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情况上报驻地派出所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操作。
3.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4.学院视情况对违纪国际学生给予相关处理。如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警告的,学院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公安机关给予违纪国际学生治安拘留、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的,学院将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学院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八)国际学生突发事件舆情的处理
1.在处置国际学生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学院形象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放在首位。
2.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做到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将舆情动态上报给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
3.国际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应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尊重事实,正确引导和使用网络传媒,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在对外信息发布时,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
五、附则
(一)本预案未尽事项,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适用国内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